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新闻中心热点新闻 北京保障房再出新政:政府出地居民出钱合建房

北京保障房再出新政:政府出地居民出钱合建房

2014-09-25

京拟居民出钱政府出地建保障房限定套型60平米下 居民只出房屋建设费 近5000套公租房变身试点

《北京市城镇基本住房保障条例》(草案修改稿)昨天经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二审,此前提出的“配售型保障性住房”拟被修改为“合作型保障房”

焦点:居民和政府合作建房

修改稿将第四章章名“配售型保障性住房”修改为“合作型保障房”,并将相应条款修改为:“本条例所称合作型保障房,是指符合保障条件的居民家庭和政府合作建设,由居民家庭承担房屋建设费用,由政府提供建设用地,限定住房面积,并实行封闭运行管理,居民家庭退出时,由政府组织回购的住房。”

修改稿明确,合作型保障房的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米以下。

为何由配售型改为合作型? 释疑

政府居民合作保障住房不牟利

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德林表示,审议中有市人大代表质疑“配售”概念,对是否有必要规定这种保障房提出不同意见。从前期征求民意情况看,许多住房困难群众,出于长期、稳定的生活居住需求期盼政府能提供这种性质的保障房。

审议中,不少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认可这种保障方式,认为其借鉴了农民无偿使用宅基地解决自身住房问题的机制,其创新基本点是:由政府向需保障家庭无偿提供建设用地,由保障家庭承担房屋建设费用,可使没有能力通过市场买房的无房家庭较容易地满足基本居住需求。作为体现基本社会保障属性的这种住房,不具有一般的商品属性,法规保障的是无房家庭的基本居住权利,因此规定对这种保障房实行封闭运行管理,退出时由政府组织回购,切断了不合理的牟利空间。

因此,综合上述意见,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修改为合作型保障性住房。

如何申请及退出? 保障家庭获保障房登记证明

按照修改稿,区县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向保障家庭出具合作型保障房登记证明,其中合作型保障房除用于本套房屋贷款外,不得设立其他抵押。合作型保障房只能用于家庭自住,不得转让、赠与、出租、出借、擅自调换或改变房屋居住用途。

保障家庭退出或取得其他住房的,应向区县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报告,由市和区县政府组织回购。回购价格根据保障家庭原支付金额,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。

房屋成本及回购成本?房屋建设费用约5000元/平米

获得一套60平米合作型保障性住房需多少钱?

根据修改稿,合作型保障性住房房屋建设费用,包括房屋建设安装费、配套建设费、代建费用等,具体金额由区、县价格部门会同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确定。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,除去土地成本以外的房屋建设费用,一平米所需成本约5000元,60平米的合作型保障房,需居民支付30万元左右。

该住房回购时居民卖给政府多少钱?修改稿规定,需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因素,记者获悉,相关部门初步考虑折旧与物价上涨相抵消,也就是政府回购支付30万元左右。

近5000套公租房试点

副市长陈刚表示,今年,本市将组织开展合作型保障房试点,探索实行封闭运行管理的各项制度措施。住建部门起草了《北京市开展合作型保障房封闭运行管理试点工作方案》。目前政府已率先选出近5000套公租房,作为合作型保障房的试点,将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分配。

第一批合作型保障房试点项目包括高立庄等4项目,以一、二居室小户型为主,目前处于结构施工阶段。此次试点项目土地成本和建房成本,拟由开发建设单位申报,项目所在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予以确定,并报市有关部门研究审定。

北京写字楼资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