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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将试点共有产权房,细则近期出台

2014-04-28

北京市正式成为国家试点共有产权住房的六个城市之一。目前,相关文件正在进行细化,有望近期出台。而出售型的保障性住房以及自住型商品房都成为探索方向。

住建部官网昨日发布《关于做好2014年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“通知”),决定北京、上海、深圳、成都、淮安和黄石6个城市为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。所有试点城市需积极稳妥推进工作,12月底前要报送试点工作总结。

按照此前北京市相关负责人对“共有产权房”的解读,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时,可按个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,共同拥有房屋产权。房屋产权可由政府和个人按照比例划分,而市民可向政府“赎回”产权,将房屋变成完整产权的商品住房。

对于“共有产权房”在京如何落地,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,本市已经起草了相关文件,目前正在进一步细化和准备会签阶段。据了解,这份文件有望在近期出台。

据数据显示,目前本市已有8个自住房入市,总供应房源14700套。业内人士预计,由于政府承诺将在去年和今年内实现7万套自住房供应,因此未来土地供应、报名、摇号、选房的节奏都会相对紧密。

解读保障房、自住房都将探索“共有产权”

今年北京市两会期间,政府工作报告提出:“坚持以公租房和共有产权房为重点,理顺建设管理体制,建设保障性住房7万套。”这是北京市第一次在正式的文件中提出“共有产权房”这个概念。

市住建委委员兼市住保办常务副主任邹劲松介绍,为了既满足中低收入者的购房夙愿,又从根本上杜绝产权性保障房牟利空间,北京市计划在产权性保障房中试点共有产权方式。

目前有俩方案待选:政府与老百姓凑份子买房,并按出资比例拥有相应产权,或购房者低价购房后,再上市时,缴纳收益比例。目前正在讨论中,相关政策储备已完成,将尽快推进实施。

值得关注的是,政府工作报告经过市人大审议后,将“推行2万套自住型商品房”修改为“推行2万套共有产权性质的自住型商品房”。

副市长陈刚在两会期间曾提出自住房为“共有产权”性质,支持房地产市场中端群体的需求。购房人没有经济能力购房,可由政府给予支持,再上市交易时根据产权比例,把政府那部分收益拿走。价格方面,自住房的价格会比市场低30%,甚至50%。

按照目前已公布的方案,北京将以牺牲土地收益为拥有产权的形式。

相关人士解读称,这意味着政府在土地出让阶段控制土地成本,且通过控制房屋销售价格的形式不让开发商从中“渔利”。政府从而享受房屋的一部分产权。这种“北京模式”和更早启动共有产权房试点的江苏淮安、上海有些不同。对于未来的分类,住建部副部长仇保兴曾公开表示,共有产权住房目前还是纳入到保障房体系管理,未来应会单独归类管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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