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西城区房管局召集“链家”、“我爱我家”等200余家房地产中介机构召开会议,明确要求中介机构不得为直管公房承租人擅自转让、私自出卖或变相出卖直管公房使用权办理变更承租人的手续。
所谓“直管公房”是指“国家房地产管理部门享有所有权的或直接经营管理的房屋”。西城区直管公房由西城区政府委托“宣房投资管理公司”和“西城区房地中心”负责管理和经营。按居民的普遍理解,直管公房就是“房管局的房子”。
西城区近日发布《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》,将加大对中介机构参与直管公房的转租、转借、买卖等行为的监管处罚力度。《意见》称,房地产中介机构或经纪人员违反规定,为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的,西城区房屋管理局将依据《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对经纪人员采取责令限期改正,记入信用档案,处以罚款;对房地产中介机构,采取取消网签资格、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措施,以彻底杜绝直管公房转让行为。